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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现代化研究

要求加快农房村庄建设现代化

北京6月23日电(记者丁一婷)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住房和乡村建设》(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提高农村房屋设计和施工水平、营造留住“怀旧”环境、推进农村房屋供水、倡导分类分类等12个方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推进农村能源利用创新等。推进乡村建设现代化的政策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避开自然灾害多发区,合理避开山洪、滑坡、泥石流、塌方等地质灾害,不得在陡坡、沟壑、洪涝区建房。 n 其他灾害易发地区;坚持生态友好、环境友好、睦邻友好建设。农家乐和村庄要尊重山、河、林、田、湖、草的生态文脉,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伐古树,不顺应地形地貌。

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我们倡导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可回收物的使用或销售、有机垃圾就地施肥、垃圾标准化处置。有毒和危险废物,以及将其他废物引入收集、运输和处置系统。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性农村有机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全面建立村庄清洁制度,确保村庄清洁。

在推进农村能源利用创新方面,要引导农村不断减少劣质煤、秸秆、薪材直燃等传统能源的使用,鼓励使用适合当地特点和农民需求的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光热、光伏等技术和产品。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农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推进既有农家乐节能改造。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试点,根据地理位置、地形、经济条件、文化底蕴、和村庄类型。在村庄开展试点,为当地农家乐和村庄的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实际案例参考。

作者:丁一婷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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